有机生活论坛

首页 » 有机食品 » 有机转载 » 充满生机的农村经营新模式 (下)
松州咏鹤 - 2005-9-5 6:31:00
(四)推广标准化生产,打造合作组织品牌

  标准化生产是农产品品质的保证,农产品质量又是品牌的保证,品牌的知名度又是市场竞争力的标志。广西产业化经营的合作经济组织都不同程度地实施了标准化生产。如河池寨熬无公害蔬菜协会、玉林参皇养殖协会、陆川县珊罗韭菜协会、荔浦县荔城镇食用菌生产销售协会、荔浦县马蹄营销协会等都建立了有自己的无公害生产基地。兴安县漓江果蔬协会就拥有两万多亩无公害葡萄基地。灵山县文利镇奶水牛协会的成立,使该镇成为中国—欧盟水牛开发项目区、广西奶业开发项目区、全国秸秆氨化养牛项目区,并被中国品牌宣传保护活动组委会、中国品牌保护发展中心授予“中国奶水牛之乡”称号。如玉林良平水果合作社的“良平”、南宁市农产品产销协会的“八桂绿”、兴安县漓江果蔬协会的“漓江”、宾阳县黎塘莲藕专业协会的“荷塘月”等商标,已经成为农民自己的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

  (五)集中行业优势,规范行业行为

  行业协会一方面向政府反映了企业和农民的愿望,另一方面将政府的决策及时传给企业和农民,成为政府、企业、农民之间沟通的桥梁。广西水产畜牧业协会成立后,创办“广西畜牧水产信息网站”,定期出版行业简讯、行业信息等刊物,宣传和推广安全食品生产,协会每年都召开大型工作会议或经验交流会,举办了“2004年中国西南(广西)水产畜牧交易博览会”、“2005年东南亚(广西)国际水产畜牧交易博览会”。广西林业产业行业协会每月定期出刊《广西林产信息》,2004年协会与世界华商联合协会在桂林举办了“中国林浆纸一体化工程论坛”,与北京科林苑在北海举办了全国人造板市场、技术信息交流会,2005年与广东省林业产业协会举办“广东、广西人造板行业座谈会”等,协会成立3年来,为会员解决了松香、人造板等林产品的办执照、办理各种证件、运输销售等许多问题。

  (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带动农民和服务农民方面有着强大的优势,既解决了农村社区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农民“办”不了的许多事情,又补充了国家和集体农业服务体系的不足,强化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了政府及部门职能的转变,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宾阳县黎塘莲藕专业协会从武汉、上海引进高产优质莲藕品种,推广种植1.5万亩,亩产由1吨多提高到2—3吨。协会还购置农残检测设备,对上市产品进行检测。兴业县新楼农民经济协会除生产经营外,还开展星级文明户评比、信贷担保等。梧州市长州区长州镇竹湾村村民委员会对15个村民小组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明晰了产权,解决了长期来政府解决不了的出嫁女问题。

  横县花茶协会为务税、工商部门代收税费,为经营者办理茶叶外运检疫签证等。2004年底开始,外省企业纷纷压低横县花茶企业加工费用,协会作为全县花茶产业的谈判代表,成功谈成了2005年花茶加工收费标准,为全县花茶企业增加收入400多万元。北海市营盘社区原来没有统一管理渔业,每年都有民间纠纷出现,甚至发生命案,严重影响了渔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北海市营盘水产协会成立后,为广大会员解决养、捕、加工等方面的困难和技术问题316件,为272会员人次解决扶持资金30多万元,调解会员纠纷97件,为会员引进项目12项。

  (七)加强培训交流,提高农民经营素质

  去年一年,广西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培训农民136万人(次),特别是科技型协会和有公司参与的协会都在培训农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据广西区科协的统计,每年开展1-2次科普活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1244家,每年开展5次以上科普活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917家。合浦县家禽协会成立以来共举办培训班230多期,投入科普经费200多万元,印发资料3.8万份,培训2万多人次。

  良好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政府重视,正确引导

  广西区党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建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落实部门责任,并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列入农业重点工作。玉林等市领导还把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挂钩联系点,经常深入合作社、协会了解情况,现场解决存在问题。

  广西各地也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精神,加大培育发展力度。到2004年,共有玉林、梧州等5个市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专门文件6个,南宁、桂林等5个市以市农业局名义出台专门文件6个。这些文件在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上进一步细化了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政策。

  (二)制订政策,支持发展

  2002年广西出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意见的通知》,根据这个文件精神,广西区民政厅、工商局、农业厅等部门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经济协会登记和培育发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经营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管理问题的通知》等配套政策。两个配套文件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是改变了原先大多数地方不给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注册登记的状况;二是大大降低了登记注册的门槛。在民政部门的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3万元减少到2千至1万元,在工商注册的,注册资金由原来的30万元降为3万元。两个配套文件公布两年多时间,经营性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了1045个;非经营性合作组织达到2450多个;三是推动了规范化建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注册登记,就必须有完整的章程、会员登记表、管理监督机构、活动场所和注册资金等条件,以及严格的年审制度,有效地促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强化管理,提高经营水平。

  (三)抓示范,树样板,典型引导

  一是2000年广西区人民政府明确自治区农业厅承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行政管理职能,各地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和监管,积极、主动开展试点工作;二是2000年广西区农经总站就印发了《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章可循;三是从2002年以来,广西区农业厅在财政预算中共安排2000多万元扶持了100多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四是从2003年起每年评出年度先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给予表彰奖励,2003年和2004年已表彰奖励了24个合作经济组织,今年再表彰奖励26个;五是广西区农业厅要求各市县农业部门要抓1—2个示范样板,每个乡镇要以主导产业为主,培育1个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

  (四)整合多方力量,加快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步伐

  一是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印发的《广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2003年-2007年)》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纳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规划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共同组织实施“合作化战略”;二是充分发挥专职部门作用。广西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专人抓合作组织建设,积极主动草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各种政策文件,指导试点开展规范化建设,扶持合作组织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

  财政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每年都安排了一定的扶持表彰奖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资金,2004年还争取了财政部扶持广西7个农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共140万元。

  供销部门。广西供销合作社引领农民兴办种养、购销、生产等比较规范化的专业合作社253个,社员户6万多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2亿多元。

  水产畜牧部门。广西水产畜牧部门培育发展了126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员达到8800人,带动农户3.1万户;行业协会195个,会员达到1.7万人,带动农户8.7万户。

  林业部门。自治区一级成立了广西林业产业行业协会,市一级有南宁、柳州、桂林、玉林、贵港成立了林业行业协会。目前广西林业产业行业协会有会员单位180多个,会员主要是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林产企业。

  科协部门。各级科协部门大力发展科技推广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信息服务、合作经营等,做好农产品生产科学技术进村入户。

  水利部门。各级水利部门大力培育发展农业灌溉用水协会,使广西农业灌溉用水协会在短短几年里异军突起,树立了非经营性专业经济协会的一面旗帜。

  民政、工商部门。民政、工商部门在登记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广西区民政厅以及各级民政部门,表现了极大的热忱,多次召开专业会议,加强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

  合作经济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地位不明确,制约合作组织发展

  由于我国没有出台相应的《合作社法》,在经济活动中缺少法律保护和支持,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目前,广西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的在工商部门登记,而从2004年新的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在企业法人类型中没有对合作制企业作界定,因此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缺乏法律依据;有的在民政部门登记,但又不允许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广西部分市、县参照国外及外省经验,试行在农业部门登记,作为特殊的经济组织,准许开展服务和对外经营,但是,也同样遇到了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

  (二)部分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过程中,特别是发展初期,规范化问题有所显现。有的合作组织制订的章程不完善,经营活动不正常,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合作经济组织政务透明度低。

  (三)人才缺乏,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广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大多文化素质、农技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缺乏,再加上培训资金有限,不能及时培训,很大程度上制约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和发展。

  (四)合作组织规模小,竞争力弱

  广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地区间差异比较大,经济基础较差,虽然发展了一定数量的合作组织,但经济实力不强,对农民的吸引力还不够强,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没能充分发挥。

  (五)资金匮乏,难以得到信贷支持

  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强,风险性大,更主要是由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还没有确立,因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获得信贷支持较困难。资金来源主要靠农民自筹,或由个人向银行贷款。(六)信息服务手段落后

  工作手段落后,掌握信息的面和量较小,限制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服务和市场营销,难以及时了解国内外行业现状和学习先进经验。

  推动“五个转变”的思路

  广西农村合作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是推动“五个转变”:由追求数量的扩张向注重规模与质量并重转变;由简单购销合作向产加销一体化转变;由简单服务型向服务与经营转变;由局部合作向跨产业、跨区域方向转变;由无章可循向规范化转变。具体而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服务意识,加强部门协作,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要切实承担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管理、服务的重任,建立合作组织档案,每一个合作组织都确定一名农经干部作为辅导员,就地指导,面对面服务。要积极与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合作,首先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试行政策性保险,合作经济组织内部也要试行互保,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农民互助保险基金,积极探索动产抵押担保,切实解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贷款难的问题。今年,争取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政策,要在税收、信贷、财政、保险、土地利用、市场营销等方面给予支持。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发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也要继续做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工作。

  (二)强化品牌意识,支持标准化管理,做大做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要积极鼓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ISO9000质量认证,把被动管理转变为主动的国际标准的管理。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从2005年开始,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合作经济组织,自治区将给予一定奖励。

  (三)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原则,切实抓好规范化建设

  注重抓好“三制”建设。一是坚持合作制;二是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三是健全长效的管理制度。

  (四)抓好培训,提高会员素质

  去年广西农业厅举办的一期经营管理素质培训班,反映非常好,参加培训的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感受很深,也很受鼓舞。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对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轮训,培训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还要组织大家到区外、甚至国外去考察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以开阔视野,提高素质,加快发展广西的农村合作经济。

  (五)建立激励机制,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广西计划在5年内打造百个“合作之星”,合作之星都要发展到有专门的办公场地,有千人以上的会员,达到千万元以上的经营额,实现规范化的管理。合作之星是自治区重点培育、扶持发展、做强做大的对象。各地每年也要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立一批榜样和典型,带动广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20多年来,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制和增收减负为主的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是,没有从根本上发展农村生产力,相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农村的改革已经相对滞后,放权让利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传统经济的桎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采取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形式,实现农民的劳动联合或资本联合,构建了新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既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是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经济运行方式的必由之路。

  我国经济贸易全面进入WTO规则后,农产品关税水平将降至低于世界农产品关税的平均水平,成为世界上关税最低的国家之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进程全面启动,大部分农产品的双边贸易实现零关税;一些发达国家农业协会陆续在中国设立机构,拓展中国农产品市场,都给我国特别是广西农业竞争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但从总体上看,广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模不大,实力不强,运行和管理不够规范。把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者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链接起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已是时不我待、迫在眉睫。


科技日报 2005-9-3 05:48

1
查看完整版本: 充满生机的农村经营新模式 (下)